民法典小知識
《婚姻篇》
1、大額債務須夫妻雙方共同簽字,沒有共同簽字的債務,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。
2、出軌可以構成過錯。
3、第一次離婚,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,如果再分居滿一年,然后第二次起訴離婚的,法院應當判決離婚。
4、離婚冷靜期,從最大限度上減少了沖動離婚帶來的風險,相伴不易,且行且珍惜。
5、兩周歲以內的孩子,民法典明確規定以由母親撫養未原則。已滿兩周歲的子女,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。子女已滿八周歲的,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。
6、民法典增加了離婚補償,一方因撫育子女、照顧老人、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,離婚時有權請求另一方給予補償。
《老賴篇》
1、老賴的唯一住房可以被執行。
2、銀行卡、微信、支付寶中的資金可以被凍結、劃走。
3、老賴的車輛出行會受到限制。
4、老賴無法乘坐飛機高鐵、無法入住五星級酒店
5、老賴的貸款、信用卡申請等不會通過。
6、養老金、工資補貼也可以被劃走。
7、如果查明老賴隱匿財產,則其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,最高判處7年有期徒刑。
法律小貼士
如何區分總公司和分公司?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判斷:
1、如果執照名稱是“企業法人營業執照”的就是子公司,如果是“營業執照”的是分公司。
2、看公司名稱,如果是分公司的,其公司名稱中會有某某分公司的字樣。
3、子公司執照列法定代表人;分公司執照是負責人。
4、子公司列住所地;分公司列營業場所。
5、子公司有自己的注冊資金,分公司的財產屬于總公司所有。